各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要求的证明资料作如下补充说明:
4、采购文件第一章“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为: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3月至今(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3月至今(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采购文件第一章“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须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图。
7、采购文件第一章“2.供应商资格要求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须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8、采购文件第一章“2.供应商资格要求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或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为准。若公章、合同日期等合同重要信息不清晰或缺页漏项,则不予认定)。
9、采购文件第一章“2.供应商资格要求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③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注册在供应商单位。”须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